保护历史城区建筑、文化街区……《青岛历史文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16日,半岛全媒体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该局于去年启动了《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目前,规划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若有相关意见,可于2021年7月16日至8月15日,在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或青岛规划展览馆公示区留言反馈。
保护青岛市域“一核五线五片多点”的历史文化格局
公示介绍,规划坚持真实性、完整性保护的原则;全时空、全要素保护的原则;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规划目标为保护青岛各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彰显青岛在古代文明、近现代及新中国历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展现中华民族优秀精神品质;传承和延续“山、海、城、岛"融为一体的城市空间格局及“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城市风貌特色,塑造城市历史文化氛围,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弘扬青岛开放、多元、包容的海洋文化特色,发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的文化交流作用,推动城市创新发展。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上,保护青岛市域“一核五线五片多点”的历史文化格局和“三山、三水、三湾”的山水格局,具体包括:保护以青岛历史城区为主体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核心区;保护大沽河、胶莱运河、齐长城、胶济铁路和东南沿海等五条历史文化线路及其串联的沿线相关遗存;保护崂山、即墨金口港、琅琊台-大珠山、胶州三里河、大泽山等五片历史文化富集片区;保护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崂山、大泽山、珠山-铁撅山三大山脉,大沽河、北胶莱河、沿海诸条河流三大水系,胶州湾、鳌山湾、灵山湾三大湾群构成的自然基底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古树名木、海岸带及海岛等自然景观要素。
中心城区及周边环境总体保护方面,总体保护中心城区及周边环境包含的自然山水格局和历史文化遗产,具体包括:历史城区及历史文化街区,青岛德国建筑群等文物保护单位,丛良弼公馆旧址等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青岛葡萄酒厂等工业遗产,湛山炮台旧址等军事建(构)筑物,青山渔村等历史村镇,崂山道教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城区建筑控高:台东、台西历史地段内建筑不超24米
在历史城区保护上,明确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延续历版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即东沿延安三路至长春路、威海路,北至海泊河,西、南至海岸线总面积约28平方公里。
历史城区保护内容为:保护山、海、城、岛相辅相成、融为一体的整体空间形态及与城市相互依存的山体、海岸线、岛屿等自然景观环境;保护因形就势、灵活多样的道路格局和历史街巷。保护公共建筑、独立庭院、里院等构成的建筑肌理;保护“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城市特色风貌及构成历史风貌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保护重要标志点和相关对景及轴线;保护山体制高点之间、山-海之间的通视区域,重要公共空间的眺望景观和历史城区的天际轮廓线。
历史城区建筑高度控制上:严格遵守《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2014)》等相关法规对城市建筑高度的控制要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应符合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的要求;将历史城区内建设高度分为三类区域分别提出控制要求,一类控制区为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按照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建筑控制图则执行,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按原高控制。整治、改建建筑不得高于现状高度,且应与周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高度相协调;二类控制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台东、台西历史地段内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同时此区域内新建、改建建筑高度不得高于其临近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三类控制区为历史城区内其他区域,根据地块位置进行分类控制,重点控制山体周边、眺望视域及滨海区域的建筑高度。
历史城区功能定位方面,历史城区功能定位为具有深厚文化内涵和特色景观风貌的文化旅游区和高品质宜居地,重点发展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商业服务、创意产业等与历史保护和文化彰显相适应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