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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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举证材料详尽成为强力助推剂,商标异议复

对于商标持有人来说,商标被异议是一件让人心烦的事。但其实,商标遭到异议后,只要及时应对,还是有很大几率保住自己所持有的商标的。商标被异议的情况有很多,如遇到恶意的商标异议,只要将自己的商标举证材料准备充足,进行正规答辩即可。今天四海龙小编为您带来的商标异议案例,通过专业的商标答辩书及足够充分的举证材料,就让商标持有人顺利保住了商标。

案件回顾

答辩人于2018年9月在33类商品项目上申请注册,并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8月初审公告的“飞锚红五星”商标被张小兵提出异议委托我司做出答辩。

商标图

事实与理由

一、被异议商标“飞锚红五星”由答辩人于2018年9月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审查已排版初审公告。截止答辩时,答辩人依然拥有该商标在33类商品项目范围内的在先权利。

二、被异议商标“飞锚红五星”中的“红五星”是“飞锚某五星”的一个系列,同系列还有“飞锚小五星”“飞锚金五星”等。“飞锚”指的是被甩飞的船锚。

以下是“飞锚”系类商标图:

“红五星”指的是红色的五角星,并不特指五星红旗,“五星”在酒类行业中十分常见,属于行业惯例。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图所示:

以上带有“红五星”字样的商标均已注册使用多年,说明国家商标局认为这种文字部分本身不阻碍商标的有效注册。

三、“飞锚红五星”系列产品是由澳大利亚进口,经过国外审查酒标、海关出口、中国入关审查酒标名称产品质量检疫的知名品牌,目前已经申请央视广告。被异议商标“飞锚红五星”为答辩人所独创,经答辩人长期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立足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被异议商标“飞锚红五星”不会给消费者和市场造成严重影响,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五、异议人的异议理由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是对答辩人合法商标权利的恶意异议。

裁定结果

由于我公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飞锚红五星”商标予以注册。

案例启示

在“飞锚红五星”商标被异议的答辩案例中,四海龙律师针对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内容仔细分析,详细找出破绽和漏洞,并逐条进行反驳,顺利让被异议人的商标得到保留。此外,商标被异议人也提供了充分的、足以证明自身产品价值与社会影响力的证据,成为该案件的一剂强力助推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