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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个体户侵权突出!聊城发布年度知识产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李怀磊通讯员王希玉闫滨

4月25日上午,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0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并发布10件典型案例。聊城中院民三庭庭长刘丽珍、四级高级法官牛祺忠分别公布了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会议由中院新闻处处长耿建主持。根据白皮书,在知识产权保护方便,聊城目前存在企业产权保护意识有待增强,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侵权问题突出,商业化维权弊端明显等问题。

根据白皮书,部分企业在商标、品牌管理方面存在“重使用、轻保护”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商标管理工作存在严重漏洞或重大风险,注册商标有被淡化的危险,相关商品市场份额有被侵占的可能。二是在知名品牌、老字号保护上缺乏主动防范意识,保护的广度与深度不足,多数是被侵权后进行被动保护,效果不甚理想。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或零售商,对侵权行为心存侥幸、知法犯法,认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不会被别人发现;有的企业搞鱼目混珠,利用“傍名牌”“搭便车”等手段,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到县城、乡镇以及广大农村地区,从中牟取暴利;更有部分企业急功近利,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注册成企业字号,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商业维权的趋利性致使维权机构将关注点放在赔偿数额上,而不是打击侵权行为和妥善解决案件,更不注重追查侵权产品的生产源头,忽视知识产权品牌维护和推广,维权效果不明显。

针对上述问题,聊城中院建议坚持“加强保护、宽严适度”的司法政策,对生产商的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加大惩罚性赔偿比例,更好地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和情节等酌情确定赔偿数额,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体现诉讼公平。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庭审直播、庭审观摩、法院开放日等方式,邀请行业代表、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定期深入企业、社区,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在案件审结之后,及时了解侵权行为的整改及法律风险点的预防情况,为行业规范发展献言献策,帮助个体工商户树立品牌意识。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中,通过和解变侵权为合作等方式,和谐化解纠纷,实现合法权利保护与智力成果合法合理使用的双赢。注重知识产权证据材料的日常收集,善于注意保存产品研发、投入以及实施阶段的基础数据和原始记录,作为日后主张权利或应诉时的证据材料。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探索建立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程序,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参与纠纷化解,力争把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在诉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相互通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讨,共同研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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