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泪教训!河南证监局发布9起投资者权益保护典
新华财经郑州3月15日电 记者3月15日获悉,河南证监局发布9起河南辖区投资者维护权益的典型案例,涉及交易佣金、期货居间、违规代销金融产品、非法开展证券期货活动等个9方面,供广大投资者在维权过程中参考。
河南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凝聚辖区市场各方面力量,切实激发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主体责任,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广资本市场知识教育,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构建全方位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机制,不断满足中原地区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增强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夯实基础。
下附9起投资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期货居间代客理财纠纷
一、案例简介
2017年3月20日,投资者张某向“”热线投诉A期货公司“居间人恶意炒单导致其亏损”。张某称其通过居间人在A期货公司开立账户,并在入金60万元后将账户全权委托居间人交易。几个月后,张某查询期货账户后发现已亏损46万元。张某对账户亏损表示不满,怀疑居间人恶意炒单,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
二、纠纷调解情况
A期货公司收到投诉后,及时与投诉人沟通了解情况,并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张某的居间人存在获利保证,接受客户委托、全权代理客户交易等行为。
同时A期货公司认为,在开户视频见证环节和开户后回访环节,公司已明确向张某揭示风险,专门就居间人身份及居间业务禁止事项对张某进行了重点告知,张某仍将账户全权委托他人交易,也应承担一定损失。
经A公司与居间人、张某多次协调沟通,三方达成和解,由居间人承担客户部分损失,公司终止与该居间人合作关系。
三、案件启示
期货居间人是接受期货公司或投资者委托,为其提供订约机会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居间人不得存在获利保证、代理客户交易等禁止性行为。但在实践中,部分居间人为获取更高返佣报酬,会采取频繁喊单甚至代客理财、承诺获利保证等违规行为。期货公司一方面应加强居间人管理,规范居间行为,提高合规意识、诚信意识和专业素养。另一方面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熟悉期货市场相关业务规,提升投资专业知识。
高收益往往意味高风险,投资者在进行市场投资时应多一份谨慎,自觉抵制不当利益诱惑,不盲目听信任何人的无风险、高收益诱导,树立正确、理性投资观念。
案例二:证券投资者交易佣金纠纷
一、案例简介
2020年4月13日,投资者余某向“”热线投诉A证券某分支机构未按约定收取证券交易佣金。余某称其2018年5月10日开户时和该分支机构柜台人员口头约定按照万分之三收取证券交易佣金,但近期发现账户一直按照千分之一收取佣金。就此,余某联系该分支机构问询原因,该分支机构称“找不到你以前的客户经理和下调佣金的记录。”余某认为该分支机构未按约定收取证券交易佣金,要求返还交易佣金差额。
二、纠纷调解情况
接到投诉后,该证券分支机构及时与投诉人沟通了解情况,并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开户时柜台工作人员口头答应将其佣金调至万分之三,但余某并未填写佣金调整表等相关纸质材料。为妥善处理投诉,工作人员与余某多次沟通,介绍证券公司客户申请调整佣金基本流程,阐明佣金调整需书面申请并经证券分支机构确认后方可生效,同时为其办理佣金调整手续、指定经验丰富的客户经理提供后续服务。余某最终表示理解与认可,并拨打热线电话撤诉,双方达成和解。
三、案件启示
投资者开户或办理账户相关业务时,应注意通过公示栏或问询等方式了解业务办理标准和流程,配合证券公司提供相关个人证明材料并按照流程要求提交申请。签署业务协议或服务申请前,应仔细阅读签署文件内容,并对申请结果进行确认。
证券公司应加强服务管理,提升员工服务意识和客户对特殊服务需求敏感度,对佣金调整等业务建立规范的服务标准和业务制度。客户问询时,要向客户全面讲解业务或服务范围及标准,办理过程应做好书面或系统留痕,在业务或服务办理后要及时向客户告知结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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